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,优化护理服务流程,提升护理服务质量,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,根据相关医疗服务政策及医院工作安排,我院互联网+护理现新增“项目名称”,更新公示。
注:1.公示期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
2.护士上门服务费收取依照公立医院及本院人力成本拟定标准:0≤距离≤3公里:160元,超出3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,最远距离20公里。
投诉及咨询电话:患者服务中心:85959991 护理部:0311-859599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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